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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4日 纽约时间过得好快,上个月这会还在纽约呢,眨眼黄金周都快结束了。写blog真是个需要时间、精力的事情。否则便会像指缝中流水一般,流走了却什么都没留下。 其他地方可以不写,纽约总该还是要写几句的吧。随便打开个search engine,一定能找到汗牛充栋般的帖子在讲这个城市,因为她实在是太……伟大、著名、……大概还能找到很多这样极具阳性的形容词来描述这个城市。对于我,她刚刚好留下的是不一样的感觉。纽约实在是一个非常亲民的城市,如果要用四个字来形容,我想叫她万众之城。(几年前我会叫她万城之城) 为啥这样说呢?因为在那里我觉得没有压力,觉得很自然。即使是赫赫有名的帝国大厦,走过他旁边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的炫耀,如果你想走进去,就走进去。他的正门离马路边只有几米而已,走进去就像走进一座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大楼,离开时,随你离开。时代广场,人来人往,不太大的一片地方,周围挂满了硕大的广告牌,而恰恰是因为你我他的存在,才让广告主们趋之若鹜。从某种角度讲,也就是因为你在这里的存在才让这里具有价值。世贸遗址,这个国家的伤疤,仍然没有愈合。工人们还在努力重建这那座自由塔,可就在他旁边的一个商场中,就可以买到打折的名牌服装和包,里面的儿童用品价格极其亲民,有些甚至可以和北京批发市场的价格相比。这的确太让人吃惊了。之所以一下子就说帝国大厦和世贸中心,是因为以前听人说过,大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是典型的阳具崇拜,虽说不敢完全苟同这个说法,不过在中国恐怕还是不难发现在楼中的中国人内心的优越感,对于代表父权的层级社会制度的膜拜。于是,就更不用提中央公园了,在这里居然会有这样硕大的一片绿地。走在公园腹地,并不是很容易被外面的喧嚣打扰,如果不刻意想,都会忘记身在纽约。在这里你就做自己,因为我就是我。 和朋友在纽约的街头逛,问我,对纽约感觉如何?我说,这是个不用看别人脸色的城市。问,此话何意?我说,在赫尔辛基逛的时候,市中心最大的商场中,挂着大牌子说他们卖的衣服是伦敦最新流行的。巴塞罗那市中心的一个商场干脆就叫英国商场。在北京上海,很容易看到一个专卖店或者品牌下铭刻一排城市的名字,纽约,伦敦,巴黎,米兰。(别和我说没听说过美宝莲纽约)。可是在纽约,我看不到。这座城市不用看别人的脸色。 既然说到伦敦,正好多说几句。如果一定要找几个其他的城市来和纽约对比,我想伦敦应该算一个吧,还有,别忘了另一个叫york的城市。正好这两个地方我都去过。除了名字之外,不太容易找到york和new york的共同点。讲到这还是先引用一下那句著名的"the city is so nice, they named it twice”,不知哪个名人翻译的说,“城市美如斯,复以命名字”。York是个小城,还有很长一段老城墙,有个minster,据说是欧洲北部最大的教堂。在那里我刚好碰到一个高中同学在约克大学读书,当我离开他的宿舍走过一段乡间泥泞的小路去等公车去火车站,而长达二十分钟的时间在公车站即没有人也没有公车,只有不列颠的无限秋凉时,我对那座美如斯的城市就彻底失去了兴趣。再说说伦敦,她们的共同点要多些,大英博物馆和大都会,tate和moma,中央公园和海德,还有梅西百货和哈罗德,甚至好事的人还可以比较一下希思罗和jfk(外加纽瓦克和盖特威客),地铁,红色观光bus等等。但是身处其中的时候,两个城市还是很不一样的,最大的两个区别是高楼和马路。纽约有更多的高楼和直来直去的马路,而且路名字要好记很多,方向也好找。在伦敦,看建筑会更多些古老欧洲的感觉,马路大多是弯的,路边的树好像也要相对多些。 就这样结束帖子好像缺了些什么,还是回到人吧。讲讲在纽约的偶遇。大都会博物馆中,我正在拍一楼到二楼的楼梯,(插一句,去纽约一定要带超广角,好在楼下不用走太远就可以把大楼装进去。米人就带移轴)。旁边有人暂缓了上楼的脚步,让我拍完,于是我便谢谢他,和他一起上楼,随口问起他胸口上牌子的M什么意思。他说是这个博物馆的基金会成员。灵光闪现刚才在一楼好像看到他和一个高高的日本老头在寒暄,日本人七十多了,一身极为考究的西装,皮肤却极为光滑,显然是多少年的大富之家,好像也挂着个M。这才知道这两位估计都是巨富,就这样平平常常的在人群中,不显山不露水,聊起天来还让人感觉很亲切。曼哈顿的马路堵车并不明显的严重,而且所有的司机都会让行人,这点太需要我们学习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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